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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宏資訊中心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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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pion Manpower Services, 發行者:CMSonline

各國疫情現況
 



 

2022/04/16 長宏人力】 .............................................TOP.............................................
 


災保法五一上路 臨時工或短聘提供3管道加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在五一勞動節上路,因應勞動型態日趨多元,新法有補充性加保措施,針對臨時工作者或短聘者等特別加保對象,可藉由勞保局官網、便利商店機器或職業工會加保。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表示,新法為加強保障勞工工作安全,擴大納保範圍,包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事業單位、領有執業證照的律師及會計師、辦理稅籍登記之雇主,以及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的外籍家事移工雇主等,都應依規定為所僱員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效力自到職日生效,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加保,將處2萬至10萬元的罰鍰、公布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並就勞工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額,向雇主追繳。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指出,從事非典型勞動人口漸增,新法定有補充性加保措施,明定臨時或短暫受僱於非屬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以及如平台外送員等實際從事勞動人員,得透過勞保局網站及7-11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等方式,線上辦理加保。 另基於職業工會協助會員辦理勞工保險之經驗,對於不諳電腦操作者,也可至勞保局指定之職業工會辦理。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明,參考勞基法臨時工、短暫性工作定義,每次特別加保的期間最多為6個月,特別加保對象的職災費率為0.2%,若以基本工資25,250元來估算,一個月保費為51元,平均一天保費約1.7元。


2022/04/15 外勞通訊社】 .............................................TOP.............................................
 


企業實施居家辦公 遵守三要二不原則

 近日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連日破百,415日新增本土個案更高達1209例,因此許多企業已啟動居家辦公等分流措施,降低員工染疫風險。勞動局提醒,企業實施居家辦公仍有置備出勤紀錄義務,並確實遵守「32不」原則,以免違法。

32不」包括「要記錄、要確認、要覈實」以及「不扣薪、不能不給加班費」。勞動局說明,「要記錄」係記錄勞工的上下班時間,除了勞工以書面方式記錄時間,亦可利用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例如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工具。「要確認」為與勞工定期確認記載時間是否正確,計算工資前建議再與勞工確認當期所記載的工作時間,且留存勞工確認紀錄,避免爭議。「要覈實」,是指勞工的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所以應詳細核對勞工的出勤時間,如有延長工時的情形,加班時間也應該要記載到分鐘。至於「不扣薪」,勞動局提醒,雇主不得因勞工居家辦公而單方片面調降薪資,如果勞動條件有變動應與勞工協商,並取得勞工同意,並以書面為宜,以及「不能不給加班費」,勞工如果居家辦公有加班的事實,雇主仍應給付加班費,不能主張無法監督勞工提供勞務的狀況而不給付加班費。
 
勞動局長陳信瑜強調,勞工的出勤紀錄是核發工資很重要的依據,包括扣薪假、加班費、國定假日出勤等都需要以此為依據,事業單位實施居家辦公期間除了維持勞工原來的薪資水準外,也要依法給付加班費或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否則有未全額給付工資涉違法情事,將面臨2萬至100萬的罰款,如果雇主未置備出勤紀錄,罰款最少9萬元起算。

勞動局提醒,居家辦公亦屬勞工在事業單位外工作之情形之一,勞動部訂有「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詳列勞工於遠距辦公情形,針對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出勤紀錄等應注意事項,供事業單位有所依循。


2022/04/15 外勞通訊社】.............................................TOP.............................................


 紓困特別條例 延長一年

為因應未來疫情發展,行政院17日宣布,已於15日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的施行期間,均延長至2023630日。該預算尚餘1,300餘億元,將用於執行防疫措施,政院暫無增加總額之修法需求。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昨日表示,特別條例的第19條第1項規定,原條例施行期間將在今年630日屆滿,但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於國際間還相當嚴峻,且衡酌國內疫情的發展變化快速,實難於今年630日前驟然停止。
 
羅秉成說,因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以及醫療量能等皆有持續採行與整備的必要,有需要繼續執行特別條例相關措施,且基於疫情發展變化難測,延長期間之長短,應從寬考量以為因應。
 
因此,行政院依法提請立法院考量上述國內外疫情發展情形,函請同意將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再延長一年,至2023630日為止。
 
羅秉成指出,立法院通過的特別預算總額共8,393.39億元,迄今尚有約1,300多億元待執行,為配合特別條例的延長時間,特別預算施行期間也有一併延長之必要,以利繼續做為特別條例各項待執行措施之支應使用。但現階段暫無提出追加特別預算總額的修法需求。


2022/04/18 經濟日報】 .............................................TOP.............................................
 

報稅季將至 有三大暖心措施

  報稅季將至,會計師指出,因應疫情財政部提供三大暖心稅務規定,包括取得政府補貼免稅、受疫情影響者所得優惠計算、延分期繳稅等。
 
會計師表示,民眾及營利事業因疫情而獲得各種補助,符合紓困振興條例規定,受新冠肺炎影響而依法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給予免稅。
 
會計師說明,若公司適用上列免稅規定,且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虧損扣抵規定者,該免稅所得可免自該年度核定虧損額中抵減。此外營利事業、機關團體、醫療機構取得各項補助,應列為「免稅收入」,其必要成本及費用可核實認列,無須個別歸屬或分攤於該免稅收入。
 
其次在所得優惠計算部分,游雅絜說明,對於營業額受影響且符合採擴大書面審核申報純益率的營利事業,按110年度適用之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營利事業給付申請防疫隔離假員工請假期間的薪資費用應減除政府補助款後之餘額,在未適用其他優惠措施之前提下,可以費用加倍減除優惠。而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符合條件者,則依核定收入總額財政部頒訂標準計算其必要費用加成計算;另外,醫事人員之執行業務者,則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即可提高費用標準之規定。
 
第三,納稅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財政部去年也修正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個人如有領取紓困振興補貼、放無薪假、其他受疫情影響等,可申請延分期繳稅。
 

2022/04/18 經濟日報】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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