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宏人力集團 | www.champions.com.tw |

 

長宏資訊中心 2024-02-16

top

Champion Manpower Services, 發行者:CMSonline


台灣印度移工合作備忘錄 消息人士:上午已簽署

消息人士透露,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處與印度台北協會今天上午透過視訊方式,完成了台印度移工合作備忘錄(MOU)的異地簽署。截至發稿時間為止,駐印度代表處、印度外交部與印度台北協會暫未答覆中央社的詢問。
 
據瞭解,台灣與印度早於2020年就已開始洽談移工合作事宜,但在COVID-19疫情期間一度停頓。疫情結束後,雙方持續洽商,去年9月內容大致敲定,原本規劃去年第4季簽署,但因有印度媒體指稱台灣將引進10萬名印度移工,引起台灣部分民間團體擔憂並發起連署反對,導致簽署時程延後。
 
印度外交部去年12月回覆下議院詢問台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洽簽進度時說:「印度政府推動與台灣在貿易、投資、旅遊、文化、教育以及人民往來等領域的互動,也基於共同利益,促進印度勞工在海外合法就業。」根據印度外交部的資料,印度政府目前與日本、丹麥、英國、法國、以色列以及海灣地區等將近20個國家,簽有勞工合作或人才流動協議。
 
駐印度代表稱雙方討論了包括勞工流動、教育以及勞業合作在內的議題。在印度東北8省當中,米左拉姆省與台灣的互動密切,有可能成為台灣廠商聘請印度勞工的優先選擇之一。米左拉姆省有將近9成的居民信奉基督教,早在30年多前即已與台灣的教會建立關係,在長時間的教會交流之下,米左拉姆省民眾對台灣並不陌生。「印度斯坦時報」(Hindustan Times)去年9月也曾披露,由於印度東北諸省的文化與飲食習慣與台灣較為接近,台灣廠商屬意聘用來自印度東北地區的勞工。
 
勞動部次長陳明仁昨天出席新春團拜活動接受媒體聯訪時說,台印度移工合作MOU只是框架性的協議,雙方必須在簽署後召開工作層級的會議,才能確定引進人數、適用行業等。他強調,不會因簽署MOU就引入10萬名印度移工。


2024/02/16 中央通訊社】.............................................TOP.............................................

 

定期查核製造及屠宰業達4.1萬餘家


勞動部提醒,針對定期查核不符規定者,經發函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將被廢止超額之移工聘僱許可,但就不會被處罰鍰與管制配額。
 
勞動部說明,製造業定期查核程序作法,除國內新增投資案與臺商投資案,雇主自引進符合查核基準規定之申請案首名外國人入國滿3個月者,應納入每年2月、5月、8月及11月定期查核。而國內新增投資案與臺商投資案則於首名外國人入國滿1年者,於當年度最近辦理之定期查核月份辦理首次查核,第2次以後查核比照一般對象辦理。
 
又已引進外加就業安定費案之雇主,採內框與外框等兩段式查核,內框查核係針對原有五級制之名額進行查核;外框查核則針對雇主取得新措施名額後之總名額加以查核。經勞動部通知限期改善之雇主,應於規定改善期間增聘本國勞工或降低聘僱外國人人數,屆期未改善者,應就超過規定上限部分人數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根據勞動部11211月定期查核資料,有41,108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這次查核結果有1,155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2.81%,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116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移工人數有149人;6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88.28%。
 
41,108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其中有17,860家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3個月接受查核,查核結果,其中773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85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廢止112人。定期查核自975月實施至11211月止,共查核63次,已累計查核達1,705,502萬家次。


2024/02/15 外勞通訊社】 .............................................TOP.............................................
 


廠商代金超過得標金額 將訂減輕機制


行政院會215日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得標廠商應繳納代金金額若超過政府採購決標金額一定比率,將另定減輕機制,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並設定3年緩衝期後施行。
 
原民會表示,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90年制定公布施行時,原住民族失業率為14.86%,與全體民眾失業率相差10.29個百分點,截至111年底止,兩者差距已縮小為0.15個百分點,不過原住民族平均每月工作收入仍低於全體民眾平均,且低收入戶人口比率以及從事非典型工作比率亦較高,顯示就業處境仍有待改善。
 
現行法令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1%;未達標準者應以差額人數乘以基本工資繳納代金。然而有時廠商所需繳納的代金金額大於得標金額,大法官認定有違憲疑慮,因此原民會提出部分條文修正。
 
目前公部門進用原住民族職務類別僅限「約僱等五類人員」,修正後將不限特定職務類別。得標廠商應繳納代金金額超過政府採購決標金額一定比率,因所涉及的樣態較多,將另定減輕機制。此外,公部門如進用困難致未達法定進用原住民比率者得免繳代金,另以辦法規範。


2024/02/15 外勞通訊社】 .............................................TOP.............................................
 

簽團體協約 六點注意

勞動部近日發布「團體協約撰擬條款注意事項及參考案例」,提示六大注意事項,讓公司與工會訂定團體協約時可以參考、縮短協商時間。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針對影響團體協約條款效力相關問題,提出六大注意事項:一、履行義務的對象及履行方式應具體明確;二、條款用語宜與勞動法令用語一致;三、相同類型之條文應約定於同一章節。
 
四、援引事業單位內部現行規章辦法除應載明版本及版本制定日期,並應列為附件;團協內容應配合最新法律修正;五、應避免全部引用勞動法令條文等;六、提醒勞資雙方在團體協約中也要約定違約時的處理方式或管轄法院,例如可採取仲裁方式解決。
 
勞動部強調,「團體協約撰擬條款注意事項及參考案例」經邀集工會、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編訂完成,並彙整過去勞資雙方曾簽訂的團體協約,篩選優於法令或有利提升勞工權益等條款,分別以「引言條款」、「工資、津貼、獎金等」、「調薪、利潤分享、員工酬勞、員工持股信託等」、「退休、撫卹、職業災害補償等」、「人事獎懲與調動、員工申訴等」等八大類例示條款,讓勞資雙方在進行團體協約條文擬定時可以找到類似條文的參考。勞動部建議勞資雙方撰擬團體協約,條款用語最好和勞動法令用語一致、時常更新法律修正等,讓協約更具法律效力。
 
勞動部提醒,企業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可達到強化事業單位營運效能、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優化雇主與工會間勞資關係效益,歡迎勞資雙方到勞動部網站下載「團體協約撰擬條款注意事項及參考案例」參考。勞動部後續將持續滾動式更新注意事項,適時增補相關條款內容,以提供勞資雙方團體協商必要的協助。
 

2024/02/15 經濟日報】 .............................................TOP.............................................
 

海外急診 可申請健保核退

春節假期民眾出國旅遊,若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分娩,須立即在當地就醫者,可在返台後可申請健保醫療費用核退。
 
健保署表示,在海外緊急就醫民眾,須在門、急診治療當日起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投保單位所在地之中央健康保險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健保署表示,對於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標準採審查後「核實」給付原則,以前一季支付特約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為上限,超過上限值,則不予給付。
最近一季(202413)核退金額上限,門診每次1,024元、急診每次3,298元、住院每日6,227元。相關健保醫療費用核退問題,可至健保署健保服務專網查詢。


2024/02/15 經濟日報】 .............................................TOP.............................................
 

 

長宏人力集團 | www.champions.com.tw |

 

版權屬長宏人力集團所有,未經確認授權,嚴禁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