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外國人請領老年給付1.3萬餘件 勞動部說明,外籍移工依規定參加勞保,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之保險給付權益,因此外籍被保險人於符合年齡及年資等條件時,可依規定提出申請;外籍被保險人包括外籍移工、白領外國人、外籍配偶等。 近期勞保財務引起外界關注,每3年一次的「勞保精算報告」於114年1月出爐,勞動部說明,因為政府持續編列預算撥補、連續6年撥補勞保基金總計3,870億元、投保人數增加至1,010萬人,以及投保薪資增長率因應最低工資調漲等,勞保基金財務用罄年度二度延後,已從2028年延後至2031年。 依據勞保條例第63條規定,98年進入職場的勞保被保險人,無法選擇1次金給付,僅能申請年金,除非98年以前曾投保勞工保險,該規定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體適用。根據資料,外籍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案件,110年3,197件,111年有6,125件,112年有1萬2,565件,113年則是1萬3,143件。 依資料,113年外籍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案件共有1萬3,143件,其中9成6請領一次金給付,平均一件請領5萬2,689元,另432件請領年金給付。另外,113年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人數有675人,其中符合申請一次金的有243人,給付總金額共68,496,470元;請領遺屬年金有432件,給付總金額48,530,672元。 113年度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1萬90件,其給付金額新台幣910,949,463元,平均1件給付9萬餘元。
【2025/02/10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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