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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全臺移工總人數約86.6萬人 最新藍領移工人數統計數據已出爐,至11月底為止全臺移工總數為86萬5,811人,其中具有效聘僱許可者為76萬5,590人,較前月增加約3千8百人,今年前11個月增加約4萬人,與去年同期增加5.8萬人相比少約1.8萬人,其中產業移工約54萬人,社福移工約22.3萬人,聘僱許可失效者略減維持10萬人左右。 產業部分,公共工程1萬9,882人,人數較前月略減,與去年同月相較也減少近7百人,重大投資營造業(民間工程)為4,784人,一般營造業移工9,907人,三種開放項目的營造業移工人數加總為3萬4,573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近2千5百人。 養護機構看護工為1萬6,359人,家庭看護工20萬6,533人,家庭幫傭2,011人,多元陪伴移工25人。其中家庭看護工11月增加了1,651人,為今年以來增加人數最多的月份;另外,今年前11個月的家庭看護工增加9,770人,與去年同期增加1萬2,461人相比,減少2,691人,減少近2成。 製造業移工總數為48萬2,748人,前11個月增加2萬3,953人,相較於去年同期少了約4千5百人。各製造行業中仍以金屬製品業人數最多10萬8,868人,電子零組件居次8萬3,953人,食品及飼品業4萬3,054人,機械設備業3萬9,102人,塑膠製品業2萬8,568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業2萬7,510人,紡織業1萬9,656人,基本金屬業1萬8,762人,汽車及其零組件製造業1萬6,275人。 在國籍方面,印尼32萬3,993人,越南29萬4,990人,菲律賓17萬4,746人,泰國7萬2,080人;今年前11個月仍以印尼移工增加人數最多超過2.1萬人(去年2.8萬人),越南僅增加約1.1萬人(去年1.9萬人),泰國則是減少了901人,與去年同期增加5千多人相比落差比例最顯著。 【2025/12/29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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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補貼作業 明年1/15受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將調升至2萬9,500元,不分本、外籍員工一體適用,時薪則由190元調整為196元。考量近期國際情勢變動,恐增加製造業者營運負擔,「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中編列20億元,給予受衝擊事業最低工資調漲的差額補貼。 為執行此項補貼作業,產發署公告「受國際情勢及關稅衝擊影響製造業最低工資補貼作業要點」,明定受理期間、申請條件、受補貼人數上限以及申請流程。 補貼作業要點規定,補貼對象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且具製造業稅籍之事業,其營業額符合2025年5及6月至2026年3及4月之任一期(二個月),較前一年度同期減少達10%以上者,最多給予2026年1月至6月期間的補貼。全職員工包含外籍移工在內,每人補貼每月910元共6個月,上限5,460元,部分工時員工每人補貼每月480元,6個月合計最多2,880元。 要點明定,製造業申請採線上辦理,經審核符合補貼資格者,產發署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勾稽補貼期間各月份投保人數後,分兩期方式,每三個月匯款至指定帳戶,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並於申請網站提供事業單位查詢。補貼經費將依申請時間順序審核撥付,若超過預算總額將提前截止。事業單位須留意,若補貼期間有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規定遭裁罰等情事,將不予補貼。 受理期間為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或至經費用罄為止。申請方式採線上登記申請。線上申辦系統網址: http://mmws.icdc.org.tw ,開始受理後才會開放。申請應備資料包含申請書(含申請事業基本資料、投保證號等)及申請事業存摺影本。其他疑義,可撥打0800-000-257,有專人提供服務。
【2025/12/29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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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月薪調至2萬元 聘外看補貼薪資 由於家事移工月薪自104年9月起調整至新臺幣1.7萬元後,至111年時已7年未能調整,與當時產業移工之最低工資2萬5,250元差距8,250元,因此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111年8月10日通過勞動部規劃家事移工建議調薪方案,由每月薪資1.7萬元調高至2萬元。 為降低調薪對於經濟弱勢家庭造成衝擊,也考量一般家庭疫情期間增加生活負擔,當時就安基金管理會通過雇主或被看護者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如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情形者,提供每月3,000元薪資補貼,補助期間最長3年,每案最高補助10.8萬元,最晚114年8月9日檢附勞動契約提出申請。 至於一般雇主最晚須於111年12月底前檢附勞動契約提出申請,提供每月1,500元薪資補貼,最長補助4個月,每案最高補助6,000元。根據統計,一般雇主有7.3萬餘人提出申請,核准7萬676人,核發金額4億餘元;經濟弱勢雇主核發1萬1 ,830人,核發金額5億餘元。勞動部說明,部分雇主提出申請被退件或是不予許可原因,包括欠缺勞動契約、雇主存摺影本、資格不符、雇主提供薪資未達2萬元、未於聘僱期間內提出申請等。 勞動部補充,只要發現符合資格或是就安費被勾稽免繳,即符合經濟弱勢雇主資格,在給予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不含加班費達每月2萬元,有效聘僱期間為111年8月10日至114年8月9日之間者,8月9日適逢周六,順延應於114年8月11日前主動提出申請,檢附文件包括申請書、雇主戶名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勞動契約影本(每月薪資不含加班費應達2萬元以上)。 【2025/12/29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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