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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宏人力集團 | www.champions.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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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宏資訊中心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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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pion Manpower Services, 發行者:CMS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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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傭非保母 工作以家務幫手為限 外籍看護工依規定不得從事與家務相關的內容,未來外籍幫傭開放後的工作內容為何?勞動部長洪申翰特別強調,「幫傭不是保母」,目前法規對保母的專業要求很高,須有證照,負有早期發展支持的功能,或協助生活習慣養成,扮演親職顧問等。因此幫傭主要工作內容,會以家務如清潔打掃、食物料理準備、協助性照顧、陪伴以及長輩助手為主。另外,勞動部先前訪談調查,不少家長也提到,就算有聘幫傭,還是會選擇將小孩送托,因此兩者本質不同。 勞動部最新統計,截至2月底止,持有效聘僱許可家庭幫傭僅不到2千人,佔比不到0.3%。其中以台北市547人最多,其次為台中市292人、新北市256人以及桃園市238人。國籍則以印尼1,498人為大宗,佔比超過75%,菲律賓則454人。 洪申翰說,申請資格鬆綁後,可預期未來幫傭人數會多過原本的人數不少,但會是以漸進的過程增加,至於是否聘僱,要看民眾對家務的需求、收入狀況、家庭空間安排,同時也需評估能否接受家中長時間多一位成員共同生活,要考慮的面向其實很多,不容易用一套公式來推估人數。 至於是否衝擊本國勞工就業?勞動部已和衛福部討論,未來希望為本國保母、托育、教保人員開拓更大勞務市場,建置托育家事服務媒合平台,提供更多工作機會。衛福部也著手推動「育兒指導員」計畫,提升勞務價值。勞動部也專案提供保母、家事人員職能訓練,作為外籍幫傭新政的配套。 勞動部預計4月13日受理申請,開放民眾透過「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申辦系統」送件。須留意的是,小孩出生後始符合資格,檢附資料包括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特定證明文件(罕病/身障/遲緩/特境家庭)。 【2026/03/23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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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回台再添1家 聚和國際通過審查
投資台灣事務所近期通過4家企業擴大投資台灣,包含台商回台方案的聚和國際、根留企業方案的中鋼,以及中小企業方案的宏驎、久祐實業。截至目前「投資台灣三大方案」已吸引1,729家企業約2兆6,479億元投資,其中「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有344家企業投資約1兆4,317億元,帶來 9萬4,577個就業機會。 聚和國際以化學及生物科技為核心技術,產品包含造紙添加劑、生物緩衝劑、鋰電池添加劑等,其中生物緩衝劑為全球前二大製造商;集團相關產品觸角更延伸至綠色建材、居家清潔抗菌、癌症標靶藥物等。由於市場需求攀升,聚和國際規劃在南科屏東園區興建新廠及產線,初期投資金額逾45億元,約可創造282個就業機會。新廠將導入AI技術以優化製程及管理效率,並主動進行碳盤查與建置能源管理系統,落實節能減碳。
【2026/03/23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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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部公布114年企業違反最低(基本)工資情形 114年全國勞動條件之勞動檢查共計實施34,705場次,查有違反法令情形計7,658場次,其中因工資給付低於法定最低標準,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或《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之處分案件共計153件,罰鍰金額計330萬元。違規行業以支援服務業(33.33%)、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及其他服務業(6.54%)為最多。 勞動部說明,違反最低(基本)工資規定之行業,以支援服務業為最多,其中多為保全服務業者,其常見違規態樣係僱用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指定工作者(如保全人員),勞資雙方所約定並經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正常工時,未留意最低(基本)工資應按正常工作時間比例增計,以致觸法。為協助業者正確理解相關規定並避免違法,勞動部已特別製作「保全人員薪資計算懶人包」(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7852/post ),說明84條之1工作者之工資計算方式,提供保全業者及相關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以確實遵循最低工資法相關規定。另其餘行業違反樣態多屬事業單位認為新進或試用期勞工尚不熟悉工作流程,因此給予工資報酬較低,或將全勤獎金、工作績效獎金計入本薪,致勞工倘未能全勤或當月工作績效不佳時,整體領取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之違法情形。 勞動部強調,《最低工資法》已於113年1月1日施行,並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首次公告之最低工資標準,目的在於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所需,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15年1月1日起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週正常工時達40小時者)每月最低工資為29,500元;按時計酬者,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6元。違反《最低工資法》之事業單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情節重大者,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最高額二分之一。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應全面檢視薪資結構及給付方式,避免因計算錯誤或認知不足而觸法。 對於違反最低工資規定之事業單位,勞動部將責成各地方政府全面展開複查,所有違反法令規定之事業單位均依法於「違反勞動法令雇主查詢系統」中公布。如勞工朋友發現雇主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均可就近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進行申訴,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另提醒雇主亦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法遵訪視服務,以避免違反法令而受罰。
【2026/03/24 勞動部】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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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車輛過戶 要開發票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登記在營業人名下的車輛,如經移轉過戶,不論是有償或無償轉移,除了經國稅局核定屬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免開統一發票外,營業人務必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免遭國稅局補稅及處罰。 依營業稅法規定,將貨物所有權移轉他人,以取得代價者,就是銷售貨物;另依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的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及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也都視為銷售貨物。 國稅局指出,視為銷售貨物的銷售額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規定,其認定標準以時價為準。 舉例來說,營業人甲將名下車輛無償移轉給個人,雖未收取任何代價,營業人甲仍應依規定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另營業人乙註銷稅籍登記不再營業,並將原登記在乙名下的車輛過戶與債務人抵償債務者,同樣也須開立發票。 【2026/03/23 經濟日報】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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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對的方式做事 規章制度可以條列紅線,但無法預見所有情境。當明文規定無法界定對錯時,真正能指引行為的,是組織的「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在現代組織核心職能中,符合誠信正直:「知界守界,不以私害公」的行為原則。 許多主管在設定績效目標時,僅專注「結果目標」,卻忽略了「行為目標」。績效管理若只看數字,而不看行為背後的價值依歸,就可能養出會衝業績、卻破壞制度的人。這樣的團隊,表面成果或許亮眼,內部隱患已現。因此,一個相對均衡的績效制度,除了「達成什麼」,還會評估「如何達成」。 然而,人性傾向「先利己後利他」。想讓團隊「先利他再利己」,除了宣導理念外,更重要的,是透過制度設計,讓「利他」行為最終能「回報個人」。 首先,訂定核心職能,並作為行為目標。譬如,誠信正直、協同合作、顧客導向,都偏向「利他」,組織核定核心職能,將上述行為準則具體化。其次,將行為展現與獎酬掛鉤。當個人出現利他行為,而組織因此獲益且獲利時,成員則因其行為獲得獎酬,最終「利己」。 換言之,要讓成員明白:守住價值、遵守準則,不只是道德選擇,更是獲致高績效的行為選擇。如此,員工自然會依循「組織價值」行事,且不須靠訓話維持,而能靠制度引導。 「灰色地帶」永遠存在。問題不在於它有多模糊,而在於我們是否有清晰的「內在準則」。對組織而言,這條準則,就是組織價值觀;對員工而言,就是行為目標;對績效管理而言,就是那條「看不見卻具力量」的分界線。當員工明白:「守住原則,才是被信任、持續重用的人」,那麼行為準則就不再是口號,而是文化。一位優秀的管理者須懂得:真正的績效,不只計算做了多少事,更要用對的方式做事。 【2026/03/23 經濟日報】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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