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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宏人力集團 | www.champions.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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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宏資訊中心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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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pion Manpower Services, 發行者:CMS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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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前查驗證件及工作許可 避免觸法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僑外生在台工作前須先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才能合法受僱從事工作。另外也須留意打工的時數上限,僑外生於學期間每週工時不得超過20小時,暑假期間雖不受每週20小時限制,但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工作時間及休息規定,並須於工作許可有效期間內從事工作。 勞工局指出,每逢暑假期間,常有僑外生因不熟悉法令規定,誤以為持有居留證即可工作,或透過親友介紹從事短期、臨時性工作,未取得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依就服法規範,外國人未經許可工作,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能影響日後在台就學、居留及工作權益。此外,雇主聘僱僑外生前,應確實查驗其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文件,確認工作許可仍在有效期間內。 另外,為擴大延攬國際人才,《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修法鬆綁畢業僑外生留台工作條件,自115年起,僑外學生畢業後,取得內政部移民署核准延期最長2年的居留期間內從事工作者,得免申請工作許可,自由受僱從事全職或兼職工作,且不受產業別及職務類別限制。 勞工局提醒,雇主聘僱僑外生前,也可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動態查詢系統」( https://labor.wda.gov.tw/labweb/Login.jsp )查詢工作許可相關資訊。若聘僱未取得工作許可或許可已失效僑外生,將涉及非法聘僱外國人,依法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勞工局呼籲,暑假期間僑外生工讀需求增加,雇主及僑外生應共同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於工作前確認資格及許可文件,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違法受罰。 【2026/06/22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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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業遭國際組織指涉強迫勞動
我國紡織業享有「紡織矽谷」美譽,但高達9成5為中小企業,普遍面臨人權合規量能不足的隱憂。監察委員調查發現,今年2月美國非營利組織「透明組織」(Transparentem)揭露我國9家紡織供應商涉嫌存在移工支付高額招聘費、扣留護照等強迫勞動情事,促請勞動部與經濟部檢討改進相關制度,並協助中小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標準。 監委指出,過去已有台灣製造業大廠因涉及強迫勞動疑慮,遭美方祭出暫扣令(WRO),對出口導向產業造成重大衝擊。此次紡織業遭國際組織點名,更凸顯供應鏈人權風險已成為企業經營的重要課題。 監委表示,現行合法服務費制度與國際公平聘僱原則有所牴觸,移工每月薪資遭定額扣除,但實務上卻屢傳部分存在「收錢不辦事」、未提供相對應服務等爭議,而近年勞動檢查也未查獲相關違規案件,顯示制度執行仍有檢討空間。另一方面,勞動部已規劃未來三年逐步推動「零付費招募」制度,改採雇主負擔招募費用原則。監察院指出,未來若全面實施,紡織業每聘僱一名移工,企業平均成本將增加約7.6萬元至13.4萬元,對中小型紡織業者無疑是嚴峻財務挑戰。 監察院諮詢學者則認為,國際品牌既要求供應商遵守更高人權標準,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合理提高採購價格,共同分攤人權合規成本。政府則應通盤檢討法制配套,協助中小企業順利過渡至國際標準。 監察院強調,面對全球供應鏈對人權標準的日益嚴格檢視,臺灣企業已進入關鍵時刻,必須從「低價競爭」轉向「負責任的品質競爭」,落實零付費與防杜強迫勞動,是維繫我國產業於全球供應鏈競爭力與國際聲譽的「通行證」,期盼政府、企業與國際品牌商公私協力,共創臺灣製造業的永續發展。
【2026/06/22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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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留置證件勞動部草案待立院審議 行政院日前已通過勞動部提出的《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函請立院審議。修正條文第5條、第40條及第57條,將增訂雇主或私立就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員工、勞工相關證明文件,或有侵占所持有或扣留其財物,以及收取保證金情事。 立法院法制局日前也提出修法評估報告,建議採能否自由取回實質判斷是否違法留置證件,提出具體的判斷標準,避免以代辦、保管為由規避法律責任。並且針對侵占、扣留財物、收取保證金的樣態、範圍搭配更具體的子法,並且建立明確區分標準,避免執法上發生舉證困難或裁罰標準不一。比如「財物」範圍是否擴及存摺、金融卡、印章、手機及鑰匙等影響移工生活的物品;雇主或仲介主張是「自願交付」、 「代為保管」、「預支扣回」或「雙方約定」等情況。 近期立委提出就服法修正草案的對案,其增訂條文可見一定程度上參考了法制局的報告:針對留置身分證件條文(第5條-雇主、第40條-私立就服機構),其草案版本增訂也不得留置「金融機構存摺、提款卡、密碼、健保卡、行動電話用戶識別卡(SIM卡)等具個人財產、人格或通訊特徵之物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將禁止範圍擴大,防範雇主藉由控制金流與通訊工具,對勞工進行實質人身控制,尤其是移工與建教生;另外其草案也針對合法代辦(如居留證、健保等)而暫時收受可豁免的情況,提出明確定義與範圍:依法規定協辦首須,必須在辦理完畢或使用目的達成後3個工作日內歸還;並且從收受勞工證件日起算,辦理的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4天,否則就視為留置違法。 另外針對發生相關案件的私立就服機構責任部分,草案修正第40條第1項第19款,規範私立就服機構知悉移工遭到性侵、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為等情況,除了通報以外,必須提供必要的通譯、緊急安置、法律諮詢及必要的陪同偵訊等實質人道援助,強化私立就服機構的企業社會責任,而非僅是簡單轉介協助。
【2026/06/22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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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水費今年起全額計徵 7月底寄發通知 為水資源有效及永續利用,促進大用水戶節水,經濟部自112年度起開徵耗水費。考量產業需要緩衝期以提升用水效率、投資節水設備,水利法規定至114年度止耗水費減半徵收3年。水利署統計,開徵3年來,大用水戶已節約用水7,500萬噸。為進一步落實節水,提升產業用水效率,經濟部自今年度將恢復全額計徵,並於7月31日前寄發繳費通知單。 水利署表示,耗水費徵收迄今已邁入第四個年度,用水回收率達行業基準區間、使用再生水及投資節水設備的大用水戶數逐年提升。5月至6月間也辦理五場次說明會,說明耗水費相關注意事項,促使產業落實節約用水,並提醒企業耗水費將於今年起恢復全額計徵。 【2026/06/22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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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國人死因 癌症續居十大死因之首 衛福部公布114年國人死因統計,其中癌症已連續44年位居十大死因首位,癌症死因中以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連續22年居癌症死因前三名。 根據統計,114年死亡人數為19萬9,576人,較113年減少1,807人,降幅0.9%;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854.7人,下降0.6%。依死亡率排序,114年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癌症)(2)心臟疾病(3)肺炎(4)腦血管疾病(5)糖尿病(6)高血壓性疾病(7)事故傷害(8)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9)慢性下呼吸道疾病(10)蓄意自我傷害(自殺)。 根據統計,癌症仍是國人最主要死因。114年癌症死亡人數達5萬4,838人,占全年死亡人數超過四分之一,每十萬人口有234.9人死於癌症。十大癌症死亡率依序為(1)氣管、支氣管和肺癌(2)肝和肝內膽管癌(3)結腸、直腸和肛門癌(4)女性乳癌(5)前列腺(攝護腺)癌(6)口腔癌(7)胰臟癌(8)胃癌(9)食道癌(10)卵巢癌。 衛福部指出,可篩檢癌症死因中,女性乳癌、口腔癌、胃癌標準化死亡率較113年下降,結腸直腸癌持平,肺癌、子宮頸癌上升。 【2026/06/22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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