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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宏資訊中心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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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pion Manpower Services, 發行者:CMS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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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疫情現況

【2021/07/07 長宏人力】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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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指引修訂 增移工轉換雇主需有PCR
勞動部110年7月7日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勞動部說明,在雇主應辦理措施,其中增加第7點「移工轉換雇主,應有PCR檢測結果陰性」:為確保移工及雇主防疫安全,新雇主應與移工於接續聘僱合意日之當日內,或於期滿轉換新聘期起日之當日內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 PCR,檢測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 另第6點「預為準備1人1室且有獨立衛浴房間」,文字有做修改,為利移工之工作場所或住宿地點若發生群聚感染時,移工(指標個案)應進行篩檢並依據衛生單位通知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醫院;其同住者視指標個案確診與否,由雇主安排1人1室進行隔離,雇主應提前準備與該應隔離人數相同之1人1室房間,可為自有宿舍及在外租賃房屋。 勞動部指出,考量家庭看護與幫傭多與被看護者或受照顧者同住家庭內,不適用分艙分流原則,且家庭看護工需陪伴被看護人至醫療院所或長照機構,因此就其不同場域之照顧工作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另訂附章。不過如有未盡事宜,仍依該指引規範辦理。 勞動部在「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照顧工作篇之附章」內容中建議雇主在COVID-19疫情期間,因應家庭移工工作場所及疫情狀況,提供家庭移工適當防疫宣導及防護措施,避免家庭、醫院及機構內感染風險,保障家庭移工及家庭成員疫期期間安全。家庭移工疫情期間於家庭內、醫院內及長照機構從事照顧工作時,建議雇主對家庭移工提供相關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注意手部衛生,落實家庭移工體溫監測與健康管理,提醒疫情三級以上警戒期間減少外出,協助家庭移工直接用母國語言版得知防疫資訊,如加入勞動部「LINE@移點通」獲得即時防疫資訊等,若家庭移工有疑似症狀,雇主應儘速安排就醫等。
【2021/07/07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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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看護須查驗身份 以免誤聘非法移工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疫情期間,移工入境受管制,缺工情形嚴重,導致許多非法業者出沒,民眾透過自行上網搜尋、他人介紹、非法業者主動發放名片,或將名片放置各大醫院,供民眾自行拿取,且標榜「一通電話,立即上工」、「政府立案,開立收據」,利用話術技巧,使民眾以為是合法的看護工,以致疏於查證,被處分後才知道誤聘非法移工。 陳信瑜進一步說明,我國聘用外籍移工原則上採申請許可制,需檢送合格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聘雇許可函,才可聘僱移工,非法業者會利用雇主急需用人的心態,標榜「一通電話,移工可隨到隨用」,媒介非法移工。陳信瑜表示,一般雇主不用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就可直接合法僱用的外國人,一種是合法居留且與在我國設有戶籍國民結婚的「外籍配偶」,另一種是合法居留在學的「外籍學生」,且已申請到工作許可。 陳信瑜說明,國人聘僱外國人前,務必查驗證件並拍照留存,外籍配偶須查驗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如戶籍謄本,如外籍配偶已取得本國身分證,即為本國國民,可自由工作,外籍學生則須查驗居留證、工作許可函和學生證,且需注意各項證件的效期。 陳信瑜呼籲,民眾在聘用外籍移工前,務必做到身分和證件的查核,並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NIL_WEB/NFCData.aspx) ,確認居留證真偽,切勿在未查驗身分的情況下,就讓外籍移工上工。
【2021/07/07 外勞通訊社】.............................................〈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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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政府與民團合作增工作機會 疫情持續衝擊各行各業,影響就業市場,勞動部為拓增短期工作機會的供應管道,創造多元化、在地化的工作機會,協助更多勞工上工,即日起輔導民間團體也可以參與即時上工計畫,提供職缺,協助政府推動防疫、社會公益或社區關懷等工作,有意願擔任用人單位的民間團體,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地分署提出申請。 申請計畫的民間團體,須是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或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之財團法人、依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農會、漁會或工會,可申請1次最長補助3個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創新中心副主任葉良琪說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原訂年滿15歲國民或獲准居留工作的外陸籍(含港澳)配偶,可以申請參加。考量疫情衝擊並無國籍的分別,將於110年7月8日起將取得永久居留及工作許可的外國人納入。 每人每小時工作核給基本工資時薪160元、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如工作內容涉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接觸風險者,可另外提供防疫津貼,依每月工時最高80小時計算,每人每月新臺幣2千元,依實際上工時數按比例核給。
【2021/07/07 外勞通訊社】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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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目標當策略 這是關於策略,我們要注意的第一件事:「小心別把『目標』當成『策略』了。」 再者,為了幫公司多開發十家新客戶,「加強客戶拜訪」是不是一項「策略」呢?嚴格來說,這也不能算是策略。因為業務人員一直都在拜訪客戶,今年如此、去年也是。如果只用「加強客戶拜訪」這樣的敘述,感覺像是把例行工作事項複製貼上,這恐怕不是老闆需要看的策略。 策略是把「『如何』加強客戶拜訪」這件事,說得更具體、說得更務實。舉例來說,上半年業務人員「每季」拜訪VIP客戶一次,下半年調整為「每月」一次;或者,以往拜訪客戶用投影片做簡報,為了加強客戶拜訪的效果,以後業務人員多攜帶三種樣品,讓客戶擇一測試。經過上述做法的調整,我們預期客戶拜訪的效果被加強了,這才叫策略。 所以策略也要凸顯「未來」的做法和「過去」有什麼差異。若是差異不大,代表沒有提出什麼新的策略。此時有兩種選擇:一是沿用上半年舊的作法,再給團隊下半年去執行,但是可能要承擔類似的結果;二是對上半年結果不滿意的話,就必須釐清哪些改變是必要的。過去和未來的「改變」、新方法和舊方法的「差異」,才稱得上是具體的、有建設性的策略。 策略的擬定、執行、修正,是每一位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而在我們「檢討」策略之前,應該先更清楚的「定義」策略。
【2021/07/08 經濟日報】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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